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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拍板 僅1釘子戶也強制聽證
2017-11-17

  為掃除都更「釘子戶」障礙,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拍板《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都更案經地方政府審議後,即便只有1個「釘子戶」不同意,都要強制舉辦聽證會;而地方政府代拆前也要經過協調程序才能拆屋。不過,都更受害者聯盟批評現在的機制就是如此,根本是「假修法!」建商則擔心最後仍會走上法院訴訟,延宕都更。

都更案「文林苑」引發社會爭議後,無論公辦或民間推動都更案都效果不佳。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這次全面翻修《都更條例》,希望以務實態度解決問題,加速都更程序。對於不同意都更的住戶採取4道預防爭議的處理機制,首先,都更計劃要送到地方政府的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審議,避免惡意圈地。其次再送到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理,由專業委員以合議制和公開審議方式,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

程序完備才可拆

第3道機制是針對審理過程中,如有人反對,就須強制辦理聽證程序,並將聽證結果做成書面報告,送回都市更新委員會中,對都更範圍做最後核定。

花敬群表示,經過前3道程序,最後才進入地方政府的代拆程序。地方政府強制拆除前,將透過協商平台,在60天內協調拆除日期、方式、安置計劃等與拆除有關的事項,程序完備後,地方政府才可拆除,加強政府代拆的正當性。不同意戶如不滿意聽證會後的決定,或地方政府協調的結果,也可另尋求行政救濟。

花敬群說,修法完成後,過去「文林苑」案可能在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或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階段,就被劃出都更範圍外,「以後只會有刻意提高價格的釘子戶,或不想拆除祖傳房屋等個人理由,與公共利益相互衝突者,才會成為政府強拆的案件。」

建商憂訴訟拖延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說,依照大法官釋憲或現行做法,本來就應辦理聽證,而且「文林苑」當初也和台北市政府協調過5次,最後仍被拆,根本是「假修法」!但永春都更同意戶自救會會長劉德玢則說,只要釘子戶問題解決,都更就成功了9成,樂見政府建立處理機制,更要有貫徹執行的決心。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都更案排入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的機制合理,「只要公部門不同意就不碰」,但洪嘉昇也擔心最後仍走上法院訴訟,一拖就是3、5年,希望公部門能夠有行政裁量權,以「調處」為主。

銀行合資設公司

此外,八大公股行庫與台灣金聯也將在明年3月合資成立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針對老舊、危險性的都更案,加速完成重建。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重點

協助危險建物更新

.主管機關得就危險建物逕行劃定或變更為都市更新地區

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

.各級主管機關得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督導及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執行

不同意戶爭議處理

.主管機關於核定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劃前,如有爭議均應聽證

提升同意門檻

.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由現行1/10提高至1/2

擴大金融參與

.公股銀行成立「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協助整合民間都更案

資料來源:行政院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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