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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回資金 五年不能碰房地產
2019-04-23

政府對台商回台實質投資開大門的同時,也採取避免資金流入炒房的配套措施;按現行法案規定,台商匯回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不動產,因此設計了五年閉鎖期,資金匯入後,五年內不得投資不動產,第六年起,每年可提取三分之一,到第八年才完全解禁,可自由運用。

為鼓勵台商回台投資,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對匯回資金給予稅負優惠,但限制投資標的,尤其限制投資不動產,避免匯回資金進入房市炒房。

央行總裁楊金龍曾說,台商回台實質投資對台灣經濟成長有助益,但海外資金回流,若沒有適當控管、流到房地產市場去,不利金融穩定,所以央行還是持續對豪宅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

楊金龍的憂慮並非杞人憂天,回顧2009年政府大幅調降遺產與贈與稅,激勵海外資金大舉回流,但這些資金多數淪為炒房資金,導致房價大幅飛漲、釀成投資客炒房風氣,高房價更成為民怨之首。

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裡,也將央行的憂慮納入考量,除5%的匯回資金可自由運用外,25%可投資金融商品,剩下七成,政府希望導入實質投資,明定五年內不能投入不動產市場,若在五年內被查獲匯回資金用來購置不動產,該筆資金將被課徵20%的稅率。

另外,立委江永昌質疑,央行前總裁彭淮南曾擔心,海外資金匯回是為富人減稅,對經濟造成不良影響,為何央行現在說法不一致?嚴宗大回應,經過這麼長時間,跟各部會充分討論後,確定鼓勵資金回台是以直接投資為主、經常性投資相對少,所以央行也有很好的管理措施,這是各部會長期討論的結果;在政策討論之初,對海外資金匯回法案有不同看法,是很合理的事。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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