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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過世 別忘了報綜所稅
2023-03-07

高雄國稅局提醒,家人若在年度中過世,除了要申報遺產稅外,也要留意申報綜所稅。如果身故者沒有配偶,由繼承人辦理申報,身故者生前若是受扶養者,依舊可列為受扶養者,扶養免稅額度可全額減除。

國稅局官員表示,家人過世時,除了符合所得稅法規定,死亡人的所得低於死亡年度的免稅額與扣除額時,可以免申報綜所稅外,其餘狀況都要由死亡人配偶或繼承人申報所得稅。官員提醒,依照《所得稅法》規定,夫妻應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果在申報綜所稅後,發現未併入死亡配偶所得,仍可以補申報。

而夫妻在申報綜所稅時採用合併申報模式,因此當已婚的納稅義務人死亡,而遺有配偶時,配偶須在隔年5月代為申報綜所稅。高雄國稅局表示,死亡人的配偶須持身分證正本及死亡配偶的除戶戶籍資料或死亡證明書,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詢,並合併辦理申報。

官員表示如身故者單身,或配偶不在人世,或受撫養,可能會由子女、其他繼承人或由遺產管理人負責申報。身故者生前若是被人扶養,依舊可列為受扶養者,扶養免稅額度可全額減除。

舉例來說,林先生在去年4月初過世,過去沒有收入,一直由女兒林小姐撫養,今年5月林小姐申報綜所稅申報綜所稅時,仍可以將去年過世的父親列為扶養親屬。

官員解釋,依規定受扶養者在課稅年度實際扶養未滿整年度時,例如:受扶養者中途身故,或是中途出生等等,依舊可列為受扶養者,且可全額減除,並不會依實際扶養天數按比例減除。

高雄國稅局表示,由於2022年平均物價指數與2017相比上漲4.17%,只要上漲超過3%就符合調整標準免稅額,因此今年報稅的免稅額從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家中父母年滿60歲以上,直系親屬即可以直接申報扶養;扶養親屬中有70歲以上者,免稅額則為13.8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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