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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房貸負擔能力 落入「過低」等級
2024-01-16

  內政部昨天公布去年第三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百分之42.25,續創史上新高,季增0.16、年增1.7個百分點,負擔能力維持「偏低」等級。

值得注意的是,台中市房貸負擔率突破百分之50大關,從原本負擔能力「偏低」正式落到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加上台北和新北市,六都中有三都負擔能力過低。而全台僅剩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三縣市的房貸負擔率低於三成,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

內政部表示,「房貸負擔率」是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藉此反映購屋房貸負擔情形。去年第三季主要受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購屋負擔微幅加重;但因可支配所得上升,加上政府去年八月實施新青安成家貸款方案,使當季新承做房貸利率下降,有助減輕自住民眾實質購屋負擔。

內政部指出,台中市去年第三季房貸負擔率百分之50.32,季增0.79、年增3.36百分點,幅度在六都居冠;台北市為百分之67.13、新北市百分之55.35、台南市百分之40.67,桃園市及高雄市分別為百分之34.68及39.74。

此外,除了嘉、屏、基等三縣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低於三成之外,其他縣市房貸負擔率則多介於三到四成間,新竹縣、雲林縣、花蓮縣、澎湖縣及金門縣負擔率前一季微幅下降,購屋負擔略為減輕。

內政部表示,若房貸負擔率在百分之50以上,代表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百分之40以上、低於百分之50代表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百分之30以上、低於百分之40代表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百分之30以下表示可合理負擔。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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