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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3土地償債 交長:朝只租不賣
2022-03-22

  交通部力拚二○二四年成立台鐵公司,根據台鐵公司化草案,台鐵既存短期債務高達一四八四億,擬由交通部成立償債基金承接,初步以台北機廠、台北車站特定區、高雄港站等三筆土地市值逾千億的資產做基金財源,引發工會質疑仍是台鐵自己還債,土地也無法留公司,要求政府自籌財源。交通部長王國材昨說,償債基金將交由鐵道局管理,土地朝只租不賣。

不過,台北機廠每年向文化部收取租金三點三億;台北車站E1和E2預計二○二七年開發,之後每年有五點六億收入;高雄港站則租給高雄市政府做輕軌路廊,每年收取一點○六億。三筆土地每年租金僅約十億,若以此償還恐要還近一五〇年。

交通部坦言,還未設定何時還清債務,現在還「言之過早」,以償債基金還債只是初擬方案,未來會在公司化子法中強化。王國材也說,這三筆土地只是初步,可能還可開發其他土地,收益都可丟到基金中。

據悉,由於台鐵企業工會希望短期債務政府吸收,資產要全留,但政府不可能平白花錢,因而希望台鐵以三筆土地做償債基金來源,「讓公司化先定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魯明哲則質疑,修鐵路法和國有財產法是否是為了賣地增加資產?台鐵局長杜微說,不是為了賣地,是因現行開發時效冗長;王國材也說,未來土地若要賣,會有相關機制取得同意才行,計畫以出租為主,不靠賣資產增加收益。

台鐵內部認為,鐵路法修正後,台鐵可自己設立地上權,讓開發手段更多元,儘管短期債務加上利息,需要不少時間還清,但修法至少可加快開發速度。

根據交通部提出的鐵路法修正草案,擬增訂第廿一條之一,讓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路線、場站及其他國有不動產等開發,並就開發所涉都市計畫變更,畫設合理使用分區類別、訂定合適開發強度及容許使用項目,及增訂國有不動產處分與收益等規定。

台鐵企業工會則說,明天仍將動員會員赴立法院陳情,要求退回公司化草案並進行協商;周四則有一場「台鐵體質改革公聽會」。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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